当今社会,虚拟货币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。一方面,许多人被虚拟货币能轻易赚钱的外表所吸引;另一方面,其中暗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,随时有可能毁掉一个人的人生。这背后体现出,很多人对相关的监管规定以及其所蕴含的风险并不了解。
虚拟货币监管现状
我国当下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并不积极。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被准许进行非法的虚拟币发行融资活动。因为虚拟货币具有诸多风险特性。例如 2010 年左右开始逐渐流行起来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,自其诞生起,交易规范就难以确立。这种情况促使监管部门大力进行管制。
这种监管态度的目的,一方面是要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,另一方面是要维护国家的金融稳定。存在很多打着虚拟货币投资旗号的欺诈行为,并且这些行为在不断发生。如果没有监管进行限制,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陷入被欺骗的境地。
虚拟货币被犯罪利用的特点
虚拟货币具备一些特性,其中包括具有匿名性,交易难以进行逆转,还有非法偿性等。在暗网的交易里,它的匿名性使得使用者的身份很难被核查清楚。这样的特性让犯罪分子能够借助它去开展非法交易,进而能够躲避传统的金融监管。
这些特点使得一些犯罪分子专门去招募不知情的人来协助。在一些兼职平台或者网络群组里面,他们凭借着虚拟的高额报酬来吸引他人加入,随后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性来实施犯罪行为。
无知者陷入困境实例
诸多报道呈现出了无知者陷入风险的状况。例如《经济参考报》的相关报道,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兼职招聘的信息。有部分涉世未深的学生被这些信息所吸引。他们参与到了“跑分”平台当中,并且在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相关操作。
这些学生单纯觉得这是一份能轻松赚钱且来钱很快的工作。如同 21 世纪经济报道里的那些青年,他们从开始帮公司出售泰达币时就开始沉沦了。他们对其中的风险认识不足,也不清楚货币背后或许存在犯罪的来源,最终让自己陷入了困境。
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
参与出售虚拟币的人员可能会涉及多种刑事罪名。在一些案件中,像张某某、杨某某这样的人被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张某某因替他人出售虚拟币并进行套现以获取佣金而被判处刑罚。
除了帮信罪,还有可能是掩饰罪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收益罪等。若涉及到洗钱或诈骗环节中的套现行为,那么可能会涉及到洗钱罪和诈骗罪,且会面临严厉处罚。
拒绝诱惑的必要性
面对网上的诱人利益,不要轻易答应。要是陷入其中,最终逃走的往往是犯罪分子,而被抓捕的往往是自己。曾经有很多携款跑路的事例,那些参与其中的人只能自己去承担后果。
这要求我们坚守本职工作,不能为来源不明资金操作,要拒绝看似有好处实则充满危险的“跑分”行为,也要拒绝过账行为。
涉案后的正确做法
如果自己给他人出售虚拟币并且进行套现,从而牵涉到案件,那就应该明白要用正确的方式去应对。在一开始的时候去寻求专业律师的参与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。
专业律师具备评估案件风险的能力,能够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,也许还能减轻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严厉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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